其他国家申报

其他国家合规路径与服务包

适用对象

适用于澳新市场销售的一般食品、婴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中使用的食品原料,只要符合“新食品”定义(即缺乏显著食用史、需要评估公共卫生与安全的非传统食品)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澳新食品标准局(FSANZ)提交Novel Food申请,经 FSANZ 科学评估,并由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部长会议(Food Ministers’ Meeting)审议确认后,最终获批并纳入 (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Standards Code)– Schedule 25: Permitted Novel Food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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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适用于在澳大利亚市场销售的注册或备案类补充药物(Listed Medicines, Assessed Listed Medicines) 所使用的成分。其成分尚未收载入《Permissible Ingredients Determination》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澳大利亚TGA 提交许可成分申请,经TGA科学评估获批后纳入 Therapeutic Goods (Permissible Indications) Determination (No. 1) 202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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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适用于在新加坡市场销售的一般食品、婴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中的食品原料,只要符合“新食品”定义(即20年内在新加坡缺乏人类食用历史,或通过新技术/工艺生产的成分)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新加坡食品局(SFA)提交 Novel Food 申请,经科学评估获批后获得 SFA 批准信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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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适用于在加拿大市场销售的用于一般食品、婴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食品原料,如果属于 Novel Food 定义(即缺乏安全食用历史、因新工艺导致特性显著改变,或源自遗传修饰的食品)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加拿大卫生部(HC)提交 Novel Food 申请,经科学评估获批后获得 HC 批准信函,并列入 Completed safety assessments of novel foods including genetically modified (GM) food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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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适用于在加拿大市场销售的天然健康产品(NHP)中使用的成分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加拿大卫生部天然健康产品局(NHPD)提交 Natural Product Number (NPN) 申请,经审核批准后获得部长颁发的产品许可证,并列入Natural Health Products Ingredients Databa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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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适用于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用于一般食品、婴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食品原料,只要属于 “新食品原料”定义(即在中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原料)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(NHC)提交新食品原料申请,经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食品评估中心(CFSA)安全性评估并通过HNC获批后列入“新食品原料公告目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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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计划在中国市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但未列入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)

合规路径一览

向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(NHC)提交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请,经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食品评估中心(CFSA)安全性评估并通过HNC获批后纳入《GB 2760》允许使用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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